为切实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稳定运行,锡盟运管处重点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严格市场准入。一是应拥有专用车辆是否按规定配备5辆以上;二是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应自有专用车辆是否按规定配备10辆以上;三是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是否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有效;四是专用车辆技术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配备有效的通信工具,确保信息畅通;五是是否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危货标识,标志;六是应拥有或者租借期限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七是加强对道路运输危险系数较高车辆的动态监管,要求企业通过GPS系统对车辆行驶路线,行车速度进行24小时监控,有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八是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九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新规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专业车辆、设备管理、运输环节、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提高了危货运输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