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历下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在历下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揭牌,据悉这是全省首个设立在交通处理部门,可实现立案、审判及诉前、诉讼保全一站式办结的专业化法庭。
随着济南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涉及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也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为更好更快地解决这些纠纷,10月17日,历下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在交警大队正式揭牌成立。历下区法院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到法庭负责案件审理、调解并提供法律指导。据了解,法庭设在交通肇事处理中队办公楼二楼,有两名法官和两名陪审员。
历下法院交通事故法庭副庭长于毅告诉记者,这是我省首个设在交通处理部门,可实现立案、审判及诉前、诉讼保全一站式办结的专业化法庭。以往辖区内出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事人得在历下交警大队、历下法院立案庭、历下法院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庭之间来回奔波,交通事故法庭的成立,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降低了诉讼成本。自今年8月2日试运行以来,济南历下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先后受理近60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开庭审理近百次,审结了20余起案件,收到了较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于毅介绍,出了事故后,当事人在交警大队处理完,法庭就在办公楼内,上楼就能到交通事故法庭咨询法律问题。如果要打官司,立案、开庭审理、出判决书都在同一个地方,不用四处奔波。因为法庭专业审理交通事故的车辆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类民事案件,不审其他类型案件,也能大大提高办案速度。如果要进行诉前、诉讼保全,当事人到法庭法官当场下裁定,当事人将裁定书交到事故处理科,交警就能查封车辆,完成诉前、诉讼保全。“老百姓再不用为打官司,在法院和交警队之间两头跑,楼上楼下就能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