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交警大队侦破“11·22”旅游路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者亓某系无证酒后驾驶,目前尚在缓刑期,已被历城警方刑事拘留。
11月22日晚上,亓某驾驶鲁A2S×××牌照的汽车沿旅游路由西往东行驶至港九路口,与同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员李某被撞到自东往西的机动车道上,亓某驾车逃逸。
之后,自东向西又驶来一辆汽车,司机在靠近时发现躺在地上的李某,猛打方向盘,在马路上做出180度转弯,汽车尾部蹭到李某。第三辆驶来的汽车没有注意到地面上的李某,驾车从李某身上碾过,而后司机停车报警。在警方到达之前,已逃逸的第一辆车肇事司机亓某曾回到现场将掉在地上的车牌取回。在120急救车赶到之前,李某已经死亡。
交警方面鉴定,李某死亡主要原因是逃逸的第一辆汽车对李某的碰撞,导致李某颅脑损伤,第二辆车对于李某死亡不造成影响,第三辆车将李某肋骨轧断,不承担主要责任。对于事故的责任认定,交警方面表示,还要通过司法途径,待法院最终确认。
事故发生后,警方成立专案组,通过连续4天4夜不断地走访、排查,找到了肇事车辆,并最终锁定了历城区港沟办事处的亓某。专案组对亓某家属进行说服教育,督促亓某尽快投案,26日晚,亓某到历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自首。
受害者李某的家庭情况很差,李某的父母都已经年近70,妻子是残疾人,腿脚不便,儿子只有9岁,还在上小学,李某是家里的顶梁柱,在得知李某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的消息后,李某的家人痛不欲生。
交警方面介绍,亓某没有驾驶证,驾驶技术也不过关,亓某在22日晚上驾车前曾与朋友饮酒,属于酒后驾驶。此外,亓某还是有案在身的人,警方从历城区人民法院得知,在2012年4月14日,亓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现在亓某还在缓刑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