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我市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道路运输行车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近日,西安市运管处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驾驶员的聘用和管理,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建立从业人员管理档案;制定切实有效的驾驶人员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和举报制度;采取严厉奖惩警示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二是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车辆清理挂靠“回头望”工作。严把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建立完善车辆运输市场管理机制。督促企业加强对所属车辆的技术管理,完善车辆技术档案,严格实施客车例检制度,确保所有营运车辆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对非法营运、非法改装和营运车辆不按时进行二级强制维护以及多次存在“三超”记录的车辆要加大处罚力度,建立车辆“黑名单”制度,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三是提升对运输企业及客运站场的监管水平。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引导广大运输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广泛深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督促企业成立企业安全专职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使企业真正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是严格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务必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增强安全监管力量。建立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对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不仅要严格追究肇事者的直接责任,还要追究相关监管部门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