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晚报8月1日讯 昨天1日上午10时许,市民刘先生驾驶不按规定悬挂临时号牌的两轮电动车经过文昌大桥东头时,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中大队民警依法处以了50元的罚款,这是我市开展两轮电动车管理集中整治后,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当天,全市共检查两轮电动车717两,暂扣5辆。
根据市两轮电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从8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为我市两轮电动车管理的集中整治阶段,在这三个月中交警部门将重点查处两轮电动车不按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违规载人、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且对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规定悬挂临时标识牌,驾驶人未随车携带临时登记证,及目前仍尚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两轮电动车驾驶人进行教育和处罚。
8月1日,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部署,在各大队辖区内对驾驶不按规定悬挂临时号牌以及尚未登记备案的两轮电动车进行集中整治。上午10点左右,记者跟随城中大队民警一起来到文昌大桥东十字路口处,对过往的两轮电动车进行检查,在一个多小时内,总共发现十多辆电动车违章。
这些违章的电动车基本上都是因为没有悬挂临时号牌,不过他们的借口却不少,有的说是新买的车还没有来得及去办理登记备案;有的说已经办理好了临时号牌,只不过不重视,就没装上去;还有一些就是没有前去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对于没有登记备案的电动车主,城中大队秩序中队的彭勇强中队长说:“4月1日至今,足足有4个月,已经有足够的时间办理号牌登记,所以相对于已经上牌的30多万电动车主来说,这少部分人不上牌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彭勇强还介绍,按照上级的要求,在接下来还将加大对两轮电动车集中整治的力度,确保两轮电动车上牌以后能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
据了解,随着两轮电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我市原有的16个登记点将缩减到7个(五城区大队各设一个点,车管所设两个点,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每天上午8点到12点,下午3点到6点),为了保证登记点调整之后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市交警支队将在8月3日(即本周五)对所有两轮电动车登记点进行系统升级,因此8月3日全天暂停办理两轮电动车登记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