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何某家楼下,象州县交警大队办案民警看到了被撞的银白色面包车,该车尾部及左侧后车门部分被撞坏,在左侧车身发现明显有被刮擦过的痕迹,并留下一些蓝色车漆。事主何某称,在报案之前,他已找到停放在运江街球场的号牌为桂BH1XXX的蓝色轻型厢式货车,且车身右侧有明显刮痕,但货车司机拒不承认撞坏面包车。
据何某提供的线索,民警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调出了14日晚至15日早上的视频监控录像,经过排查发现,在15日凌晨二时许,一辆蓝色厢式货车出现在肇事现场,但由于距离过远拍摄不太清晰看不到车牌号。何某称自己发现的货车就是监控录像里的肇事货车。
了解情况后,民警找到货车司机甘某,可是面对交警的调查询问,货车司机甘某振振有词地说:这是他昨天在白虎村路上撞到一棵树墩时留下的刮痕,并没有撞过其他车,还说马上可以带办案民警到事发现场。
然而,民警在被撞面包车裂缝中找到的一小块车贴反光标识,与货车右侧车厢掉落的反光标识相吻和。并且也在货车车身夹缝中找到了一小点碎片,经过碎片进行对比,发现该碎片正是面包车掉落,可以初步认定桂BH1XXX轻型厢式货车就是肇事车辆。同时,为了证实货车司机是否编造谎言以逃避责任,办案民警组织警力到白虎村进行调查,最后得知甘某驾驶货车确实与路边的树墩发生刮擦。
既撞树又撞坏他车,甘某面对民警调查取证的证物,还是百般抵赖不承认撞了面包车。最后,经过民警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在法律的威严和铁证面前,苦苦忍受了一天一夜内心煎熬的甘某终于在17日承认了撞坏何某面包车的事实,并承诺赔偿何某修车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