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截止9月6日18时,柳州市两轮电动车登记备案数已超40万大关,400432辆电动车已有了临时标识牌和临时登记证。
柳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谢其托表示,目前柳州市区不含六县的汽车保有量近20万辆,而两轮电动车数量则是汽车的两倍,成为道路交通参与者中“大军”,交通秩序的好坏,与交警部门的有效管理、与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有很大关系,希望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9月6日全天,我市各两轮电动车登记备案受理点共计办理登记业务626笔,其中,车管所82笔,车管所河西分所81笔,城中大队60笔,鱼峰大队135笔,柳南大队110笔,柳北大队106笔,阳和大队52笔,全市两轮电动车登记备案已累计办理400432笔。
数据显示:涉及两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
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获悉,自今年4月1日柳州市开始对两轮电动车登记备案管理以来,全市发生涉及两轮电动车的立案交通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同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25%、50%、50%,两轮电动车闯红灯、逆行等违法现象明确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8月份柳州市开展了集中整治市区摩托车、两轮电动车专项行动,截止9月6日,柳州市市区范围内共处罚及纠正两轮电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7447起,依法扣留两轮电动车共计2037辆,组织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683人次。
笔者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了解到,在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当中,不按车道行驶导致交通违法行为的比例最高,达到1660起,占到两轮电动车驾驶人总违法行为总数的28.3%。五城区当中,鱼峰辖区的两轮电动车驾驶人不按车道行驶违法行较为突出,达738起,柳南辖区未按规定登记备案数较多,为1595起。
事故现场:市民唏嘘电动车交通违法
“电动车主违法行驶机动车道,特别是在窄窄的公交专用车道,引以为戒!”在柳州本地论坛上,一则关于电动车车祸的帖子吸引了上万网民的关注。
9月6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在北站路二路公交车站台前,一自东向西的货车方向盘失灵向左转向后,侧翻在路中间,并直冲二路站台, 一名驾驶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的男子被侧翻的货车和停靠站的公交车夹在中间,不幸身亡。
在事故现场,很多目击事故全过程的市民都表示,这次又是电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惹的祸。“他行驶在公交车车道上,很危险的,太可惜了,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他应该早一些去学习一下《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安全警示教育片》。”市民吴先生把骑着的电动车停在路边,他表示之前就是因为不按车道行驶,他被“请”去交警支队柳北大队进行了三个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从此改变了他的不良驾车习惯。
“那个教育片把一起起惨痛的事故现场放出来,还把是因为什么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都讲得很清楚,让我记忆很深。”市民吴先生表示。
吴先生站在事故现场旁还念念有词地回忆起当时看教育片的内容:“‘两轮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这是《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安全警示教育片》中的一句话,我都背下来了,就是因为这条我才去接受教育的。”
新国标强化外观标识要求
货车、挂车尾部必须喷涂放大号牌便于市民记住
客车、校车车门标注座位数便于乘客知晓
从2012年9月1日起,新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已开始实行。其中对机动车的图文和标志、轮胎、安全带、安全门、安全窗口等提出了更高的运行安全技术要求。不少驾驶人对这些新的标准还不是很了解,为此,记者咨询了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第三检测站徐敏站长。从9月5日开始,我们将请徐站长从车辆图形和文字标志、车辆轮胎、车辆安全防护装置三个方面为大家一一进行解读。
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总质量大于等于 45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所有挂车均应在车厢后部喷涂或粘贴放大的号牌号码,放大的号牌号码字样应清晰。”
“很多大货车在路上行驶的时候,出于各种各样的考虑,喜欢将号码牌遮挡起来,部分车辆挂车后面甚至没有号码。这些都是不对的。”徐站长介绍说,新国标细化了大型车辆车体应有的图形及文字标志,其中,要求总质量大于等于 45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所有挂车均应在车厢后部喷涂或粘贴放大的号牌号码,放大的号牌号码字样要清晰,大型车辆在车尾处放大号牌号码是为了加强对大型车辆的监督和管理,一旦此类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交通事故或事故逃逸时,“放大号码”便于市民记住,也能够起到监控和约束的作用。
此外,对于客车和校车的图形和文字标志,新国标也有提及。新国标要求所有客车(专用校车和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除外)在乘客门附近车身的外部,明显易见的位置,用高度大于等于100mm的中文及阿拉伯数字标明该车提供给乘员(包括驾驶人)的座位数。
同时,对一些特殊用途的车辆外观标识作了明确的规定。如校车运送学生时,应在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各放置一块可以从车外清楚识别的校车标牌。教练车应在车身两侧及后部喷涂高度大于等于 100mm的“教练车”等字样。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以外的机动车,不得喷涂和安装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图案和灯具。
徐站长提醒相关用车单位和个人,特殊用途车辆要尽快按照新国标,喷涂上新规定的外文标识,校车添加校车标牌,否则车辆将无法通过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