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提高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安部、省交警总队《2012年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指导意见》、《全省公安机关预防事故“关爱生命·平安交通”竞赛活动方案》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关爱生命·平安交通”十佳公交车驾驶人、十佳出租车驾驶人”评选活动,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有关要求为指导,通过开展“关爱生命·平安交通”十佳驾驶人评选活动,引导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调动驾驶人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的积极性,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目的,营造我市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顶山市“关爱生命·平安交通”十佳驾驶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市文明办副主任杨晓宇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毛卫东、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帅旗、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冯建东任副组长。下设活动领导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张金定任办公室主任,政委侯树岭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活动领导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及评审工作。 三、活动时间
5月21日至7月15日。 四、活动范围
市公安局13个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管辖区域。 五、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先由市公安局13个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组织推荐初评,再由活动领导办公室成员进行评选的形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 推荐初评
市公安局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联合交通、公用事业管理部门,从本辖区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中各评选出2-3名优秀驾驶员,作为“十佳驾驶人”候选推荐给活动领导办公室。候选人简要介绍及主要事迹(限300字以内,并附一张证件照片近照)
以上评选资料,请于7月1日前将电子版通过FTP上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宣传大队“十佳驾驶人评选文件夹”内。
(二)网络评选
7月上旬,活动领导办公室汇总各单位上报的“十佳驾驶人”候选名单,在《平顶山新闻网(http://www.pdsxww.com)》互联网站开辟专栏对候选名单进行网络票选评。票数最高的前10名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分别当选平顶山市“关爱生命·平安交通”十佳驾驶人。7月中旬,活动领导办公室将全市评选结果在平顶山日报及上述网站公布,并组织对其颁发证书。
(三)推荐条件
1、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坚持做到文明礼貌行车,职业道德良好,诚实守信。
2、熟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学习和宣传活动。
3、驾驶技术良好,对所驾车辆能做到勤检查、勤擦洗、勤保养、勤修理,保持车况良好。
4、连续3年无交通违法或记分记录、无责任交通事故记录,且安全行驶15万公里以上。
5、服务态度优良,长期保持车容车貌整洁、群众反映较好,1年内没有受到有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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