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火神庙巷、百花洲路、民德路及其周边道路交通压力,方便市民出行,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决定自2012年8月26日起调整火神庙巷机动车通行方向,即全天候只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2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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