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地铁施工,城区货车限行范围进一步扩大,交警部门也加强了对货运车辆的管理。昨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了解到,为规范管理,交警部门对货运车辆通行证的办理进行了最新调整,只有8类车型可以申请货车通行证,四县及外地车辆不予办理。不过,严格通行证申请的同时,交警部门还是确保了涉及市民日常生活需求,如粮、菜、电、气、煤、水等部门的货车能够通行。
据了解,申请货车通行证的车型包括8类,即重型、中型货车,轻型、微型货车,抢修车辆,混凝土车辆,搬家运输车辆,普通货车,普通危险品专用车,货物“超高、超长、超宽”车辆。
8类获准办理通行证的车辆实行通行证按季度换发,除特殊规定外,高峰时段禁止通行,通行时间为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9时。
据了解,除了对车型有所规定外,对于车辆所属地也会有所控制。按照新的规定,四县及外地货车和市区从事专业运输的货车,以及单位挂靠、租用、借用的货车一律不办理“禁行路通行证”,实行晚间货运。对禁行路通行证由行政审批处办证窗口受理,符合条件的,三个工作日办结。
除临时通行证和货物超高、超长、超宽通行证当天办结外,其他通行证实行月办季换,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25日申请办理,逾期申办的,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