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01日凌晨04时20分许,在芙蓉区辖区人民路杨家山立交桥东口路段发生一起小轿车撞飞两轮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文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小轿车由东向西逃逸。
接到报警后,芙蓉交警大队大队长陈效林指示立即启动逃逸事故侦破预案,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专案组民警根据案件情况分为三组。第一组,由副大队长秦杰带领部分民警沿逃跑线路进行搜查、追缉;第二组,由122中队中队长胡新宇带领122中队部分民警现场勘查,并根据现场遗留的小轿车牌照为线索就地开展调查侦破工作。第三组,专案组两名民警去医院安排伤者救治事宜。
侦破工作展开后,坏消息不断传来:湘A8383E小轿车车主,各种途径都联系不上;伤者文某在医院抢救无效,于凌晨05时许死亡。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13年06月01日凌晨05时20分许,122指挥中心传来消息,一名黄姓男子电话投案自首,称该案系他所为,现在正在五一路某处。专案组民警立即赶往,在五一路春天百货楼下的停车场查缉了肇事的湘A8383E奥迪小轿车,并将黄某带回大队调查。调查中,专案组民警发现黄某交待的事故经过及逃跑路线有多处破绽,面对民警的缜密追查,黄某坦白了其为真正肇事司机谷某顶包的事实。
专案组立即整合警力,分两组追缉肇事嫌疑人。一组民警前往谷某住处进行搜查,发现谷某仍藏匿在外并未回家。民警迅速对谷某的社会关系进行全面摸排,并对谷某可能藏匿的宾馆、居所再次展开搜查。另一组民警分别与谷某的亲友电话联系沟通,耐心做工作,督促谷某投案自首。在专案组民警强大的搜查攻势及政策攻心下,谷某迫于各方压力于2013年06月01日17时许,来芙蓉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审讯,其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并唆使黄某顶包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谷*彪,男,长沙市岳麓区人,于2013年06月01日04时20分许,驾驶号牌号码为湘A8383E小轿车在人民路杨家山立交桥东口路段由东向西行驶时,与同向行驶的文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碰,致文某受伤抢救无效死亡。因其肇事前曾饮酒,害怕承担后果且心存侥幸的谷某遂当场驾车逃逸,其后害怕公安机关追究又唆使黄某顶包。
至此,引起极大社会影响的“2013.06.01”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