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以来,新余交警贯彻上级部署,全市城乡齐行动,深入开展了一次“危险车辆”排查行动。此次“危险车辆”排查的范围为: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差、车辆安全配置缺失、安全部件不符合要求,逾期未检验、未按要求维修保养的卧铺客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等车辆。
为全面排查统计本辖区内客车保有量、客运企业基本情况、逾期未年检车辆、逾期未报废车辆等交通管理基础数据,新余交警充分发挥城区、农村交警中队对辖区客运企业、校车驾驶人掌握比较全面的优势,集中警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在半个月的时间里齐齐行动,“危险车辆”排查行动得到深入推进。
4月10日上午,交警经济开发区大队一中队首先启动了辖区“危险车辆”检查工作。民警着重对辖区幼儿园校车的使用年限、是否改装、是否按规定喷涂颜色和标志标识、轮胎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问题校车不上路。4月11日,交警渝水大队罗坊中队组织警力到辖区罗坊、姚圩、南安、新溪四个乡镇的公路客运载客汽车和校车等大中型客车进行排查。在排查中发现数处安全隐患,民警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客运企业整改到位。
4月12日,交警渝水大队下村中队、交警城南大队一中队、交警分宜大队凤阳中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客运公司和幼儿园,认真对照《“危险车辆”排查指南》,对客运车辆和校车进行排查登记,进一步完善了交通管理基础数据。4月12日,交警城北大队一中队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市军安客运公司、新余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辖区各学校、幼儿园进行“危险车辆”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客运车辆、校车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4月13日,交警分宜大队城区中队、杨桥中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客运公司和学校,认真开展危险车辆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到位。
4月16日下午,交警经济开发区大队一中队“危险车辆”排查工作进入高潮,中队民警联合高新区新闻频道走进新余长运公司,在长运公司经理人员的陪同下,针对卧铺客车、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开展了全面细致地排查工作,检查情况较好。针对一些隐患项目,民警都要求车辆所属单位整改到位。
4月17日,交警渝水大队罗坊中队以校车为“危险车辆”排查重点,继续开展“危险车辆”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数据真实、交通管控措施到位。在整个“危险车辆”排查,中队共出动警力18人次,走访幼儿园和学校15所,排查校车44辆,客运车辆49辆。4月18日上午,交警城南大队一中队“危险车辆”排查过程中,发现一辆校车未按规定黏贴车窗玻璃遮阳膜、未喷涂校车统一标识,当即予以纠正,令其整改合格后才予上路。
“危险车辆”排查工作开展以来,新余交警全市城乡齐行动,共排查公路客运企业26个,旅游客运企业7个,校车客运企业11个。排查车辆410辆,其中卧铺客车38辆,公路客车292辆,旅游客车45辆,校车35辆。经过排查工作,共排查出危险车辆73辆,隐患车辆60辆。对确认的“危险车辆”、“隐患车辆”,交警分别抄告市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建议停营、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要求限期整改,及时有力地消除一大批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