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当事人进行法律诉讼指导、在诉讼过程中为当事人及时有效地进行财产保全、审理期限大大缩短等种种表现,有效缓解了阜新市海州区因交通事故纠纷而造成的各种社会矛盾,进而为交通事故的法律诉讼开辟了“绿色通道”,把交通事故案件的矛盾化解在社会最前沿。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成立于2010年11月,在近一年来,该法庭共处理案件180件,调解率达85%以上,平均审限为35天。
与交警“零距离”对接
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州大队二楼的一间办公室就是海州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仅有5人的办公室,既方便了与事故单位的近距离处理,又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时间。
“海州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常驻海州交警大队,实现了法院与交管部门的有效对接,更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庭长梁立峰解释说。
而面对老百姓的实际困难,庭长梁立峰表示:“交警和法院都在一个办公楼办公,很方便,当事人也省去了跑腿时间,案件的审限也缩短了,老百姓都挺满意的。”
司法为民 特案特办
梁立峰向记者介绍,有些案子需要特案特办,前不久,有一对聋哑夫妻由于在路上被一辆出租车刮撞,要求赔偿而来到法院。梁立峰为了尽快解决纠纷,在传唤肇事车车主来法院前,告知先准备些钱,法官尽量一天之内将此案立案、审案、执行、结案,一步到位。
不出所料,经过梁立峰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向被告细心讲述原告聋哑夫妇的客观情况,肇事车车主和保险公司都同意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而原告强调不能低于3500元赔偿,梁立峰又额外做肇事车主的思想工作,最后,肇事方以出于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角度同意多支付500元的赔偿款,并在当日内先行全额垫付了3500元赔偿款。
事后,聋哑夫妇向梁立峰竖起了大拇指。
为百姓提供“一站式”服务
为了节约当事人的时间,该法庭提供了立案、审案、执行、结案,快捷式处理,在老百姓心中,道路交通事故法庭的成立既有效地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也提高了法院的诉讼效率,缩短了审判期限。
在海州区人民法院的道路交通事故法庭里,法官接到的案件多数都是难处理的“硬骨头”,通常都是交通事故中情节严重、有事故伤亡的案子,当事人来到法院都希望得到合理赔偿。法官最先做的工作就是调解,缓解当事人家属的激动情绪,然后再谈及案情处理。
为了提高效率,该法庭还配备了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的有机结合,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工作体制。该体制的运行,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更好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走出道路交通事故法庭,记者结束了采访任务,但该法庭的法官仅结束了当天的工作,明天,他们还会像往常一样,又开始新一天紧张而又忙碌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