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老旧汽车,车主最高可获得1.8万元的补贴。记者昨天从市服务业委员会获悉,我市从本月起启动2012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工作,主要补贴车型为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重型载货车,受理时间截至今年12月31 日。
据相关人士介绍,与去年相比,今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进行了细化和调整,对城市公交车辆的使用年限要求不变,但对车身长度或乘坐人数进行了细分,不同的车身长度或座位数的车辆补贴标准不同。在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三类老旧汽车车主把车交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可获得1.1万元到1.8万元不等的补贴。
具体补贴范围及标准为: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万元。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含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20人(含20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 万元;车长小于6 米且乘坐人数为10 人—19 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万元。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汽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
为了吸引更多的车辆走正规报废途径,国家推出相关补贴政策,这有利于鼓励和引导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对维护交通安全,拉动汽车消费,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能起到积极的作用。我市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凭证到主管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