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是强化职工安全意识的重要保障,那么,“铁腕抓安全”就是确保职工和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抓安全生产,就是要从完善制度、落实制度抓起,以铁腕抓安全,心不慈、手不软,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令行禁止,才能为广大旅客的出行提供安全保障。
8月30日,武宁公司收到来自大余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的一份整改通知书,通报了武宁公司赣G42698#大客车违反禁行时段停止运营的规定。指出,“经监控显示,赣G42698客车(武宁——海口)于8月29日03:12在我县辖区公路运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的文件精神,为确保客车通行安全,责令贵公司遵守上述规定,予以整改,若违反,我大队将依法进行处理。”
武宁至海口班线是武宁公司唯一一条凌晨2至5时在线运行班线。为认真吸取陕西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教训,遵照上级规定,之前,武宁公司已与相关服务区商定,班车由武宁开往海口途中,进茂湛高速电白服务区落地休息,海口返回武宁途中,进韶赣高速珠玑服务区落地休息,以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接到大余县公安交管大队电传的整改通知书后,武宁公司及时召开了会议,一是找当事人谈话、了解核实情况,当事人承认违规事实。二是对违反禁行规定不进服务区落地休息的赣G42698#客车及当事驾驶员,作出了严肃处理。公司决定,停止赣G42698#客车武宁至海口两个往返班次的运行,自8月31日至9月9日,当事驾驶员和赣G42698#车已停班整改10天,并作出了深刻检查。以教育当事人和广大驾乘人员,确保长途班车落地休息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