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临晨1点左右,横县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电话报警,称在北门口路段发生一起伤人逃逸事故,一辆面包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事故,造成一人受伤,面包车已经逃逸。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冯智敏带领值班小组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现场除了有一部倒在路上的电动车之外,未有其他痕迹。经查,肇事车为一辆银灰色的五菱之光面包车,肇事之后往林业局方向逃逸。值班民警沿途进行追查,最后在收费站得到重要线索,但由于晚上摄像显示模糊,隐约显现号牌尾数为780,其它的数字均模糊,经过网上查询进行排查,发现号牌为桂AH4780面包车肇事嫌疑较大,其车主称其侄子借其车去横州玩,至今回归。民警立通知该车主带其侄子谢某一起将车开到事故中队接受调查。早上8点,桂AH4780面包车缓缓驶入事故中队。经勘查,该车的车头护杠有明显的碰撞痕迹,该痕迹与电动车上的碰撞痕迹相稳合。在证据面前,谢某不得不交待了其驾驶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驾车逃逸的整个过程。至此,该案成功告破。
经初步调查,桂AH4780面包车驾驶人谢某,男,23岁,横县云表人,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