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古辣镇三等村男子文某开铲车上路撞死人后,为逃避罪责,想出了“妙计”,装扮成知情人的较色“路人甲”,还把他的堂侄子打造成“路人乙”,让这个知情的路人报警和作证,他自己也沉着地表演“路人甲”的角色,企图瞒天过海。但是,聪明还被聪明误。最终该文某的谎言还是被交警识破。5月28日,文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宾阳县检察院依法批捕。
2013年5月3日中午11时54分,宾阳县交警事故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来电称:有群众报警称在古辣镇政府附近路段有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与一辆拖头大货车相碰,有人受重伤。
案情就是命令!该县交警分管事故的莫兆梨副教导员和事故中队农立智中队长立即带领民警和协警迅速处警。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事故现场位于宾横线21KM+720M处,距古辣镇政府100M许,公路边有一个沙场路口,一辆两轮摩托车跌倒在路面右侧,现场有一摊血迹距路边1.3米。经了解,伤者为古辣镇龙兴村何某,男,27岁,已送医院抢救。
中午12时许,在现场勘查的民警了解到伤者何某由于伤势过重,已经撒手人寰。人命关天。民警深感肩上的责任沉重,调查取证的工作更加紧张有序地进行着:经与事故报警人文某某接触,他反映是一辆拖头大货车与摩托车碰撞,肇事车已经往横县方向逃逸;在附近的一沙场调查时,一铲车驾驶人文某也言之凿凿地说,当时他在沙场里做工,突然听到一声巨大的响声后,马上跑出路边来,看到摩托车和人倒在路上,有一辆肇事车拖头大货车在现场经过,而后加速往横县方向跑了。他还说当时马上打电话报警,可是打了几次都打不通。
后来,他让文某某报警了。走访群众,仅有的两个知情人说的情况高度一致,而现场勘查的情况暂时还没有新的进展。从表面上来看,在场围观的人似乎可以基本肯定:肇事车就是那辆逃逸的拖头大货车……
拨开迷雾 警方锁定嫌疑人
然而,警方并没有这样认为。经缜密侦查,警方在现场并没有发现遗留任何型号大货车的撒落物,也没有任何大货车的制动印痕,摔倒的摩托车也没有与大货车接触碰撞的痕迹。不过却有了新的发现:在路面上发现些许泥沙。
这些泥沙从哪来呢?民警抬头一看,看到距路边3.8米的沙场路口处停着一辆铲车,铲车车斗底部紧贴着地面。“会不会与铲车有关系呢?”带着疑问,民警在细查中发现,路面上隐约有铲车轮胎的印痕。走近铲车检查,发现铲车车斗右侧第一铲齿有模糊的血迹和附着物,车斗内有些许纤维碎片。
“铲车有重大嫌疑!”民警精神为之一振,遂进入沙场正面接触文某。看到民警再次进入沙场调查,文某仍然很镇定地说铲车是他的,从早上9点到现在一直没有开动过铲车。当民警要他将铲车的车斗升起来检查时,文某脸上掠过一丝不易擦觉的紧张神态,一会儿说没带钥匙,一会儿又说车有故障开不了。花招耍了几次后,他无法再推脱,只好极不情愿地将铲车的车斗升起来。民警用放大镜慢看细瞧,又有重大发现:车斗底部有碰撞痕迹,并有血迹。同时,发现车斗内粘有的泥沙与现场撒落的泥沙外观相符。警方遂将铲车驾驶人文某带回队部做进一步调查。
水落石出 嫌犯装扮“路人甲”
曾经一口咬定肇事车系逃逸的拖头大货车的文某被带到交警队部的时候,心神不宁。面对民警的询问,他一开始就摆出一副死猪不怕滚水烫的架势,不肯交代问题。民警问到铲车为何有血迹、有撞痕等这些关键的问题,他干脆是煮熟的鸭子不开口。接着,警方一方面继续政策攻心加强询问,一方面 请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专家前来做司法鉴定。
专家认为,经DNA鉴定,嫌疑铲车上粘有的血迹为死者何某的血迹;经车辆检验分析,死者何某损伤的创口符合嫌疑铲车碰撞所形成。5月16日,警方将司法鉴定结论送给文某看时,他顿时瘫软,不得不承认了他的肇事事实和肇事后装扮“路人甲”的花招—— 5月3日中午11时40分许,文某从沙场开铲车上路时,不慎碰撞了驾驶摩托车的何某。何某连人带车倒地受重伤后,文某觉得不妙,看到四下无人,便立即倒车回到路边的沙场停住,并将铲斗放下紧贴地面。
而后为掩人耳目,文某对随后经过的堂侄子文某某谎称,他看到一辆拖头大货车经过现场碰撞摩托车后往横县方向逃跑了。并说,他想报警,但是电话打不通,让文某某报警。就这样,文某某中计,不知就里,立即报警,并在警方的调查时,将文某所说的话原封不动地告诉交警,还说自己看到嫌疑车逃跑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肇事者文某肇事后精心打造“路人甲”和“路人乙”,以为天衣无缝。没想到,最终还是被警方识破揭穿,落入了法网。5月16日下午4时,嫌疑人文某被刑拘。5月28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