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一”黄金周是全省实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第一个节假日。9月24日,记者从省交通厅获悉,“十一”期间全省道路客运量预计将达1190万人次,同比增长5%。为保障运输安全有序,全省计划投入营运车辆约1.9万辆。
今年中秋、国庆“两节”合一,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和旅游客流将高度集中。省交通厅预计,9月29日至10月1日、10月6日至7日两个重点时段将迎来客流高峰期。全省道路客运量预计将达到1190万人次,同比增长5%;水路客运量将达53万人次,同比增长2%。为保证运力充足,省交通部门将在节日期间投入营运车辆约1.9万辆,投入营运船舶368艘、2.7万个客位。
省交通厅提前启动假日旅客运输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定“十一”黄金周客运工作方案,确保“十一”期间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安全有序,让旅客安全、舒适、方便出行。根据客流特点,我省道路交通将保障重点放在沈阳、大连、鞍山、本溪、丹东、锦州、盘锦等旅游热点城市和城市周边旅游景区。城市公交方面,交通部门将增加公交班次、延长运营时间,保证首末车准点运行。汽车客运站将严格按照《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及“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禁止超员客车、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从业人员证件不齐全及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的车辆出站。出租车方面,严禁出租车无故拒载、强行并客、中途甩客、宰客等违规行为,并加强星级车、标兵车的推广宣传,提高出租车文明服务水平。同时,城市地铁和轻轨将重点保证火车站、长途客车站、商业区、换乘枢纽等重点区域运输,并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实现安全运营。
为确保旅客出行安全,省交通厅对旅客运输、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危险货物运输,特别是对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提出重点安全监管要求,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