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公安部、吉林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近期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4月10日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和“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保障吉林省第十次党代会顺利召开和为党代会精神的贯彻实施创造一个平安祥和的交通环境。日前,白山市浑江区交警大队决定从本月中旬起,组织开展为期40天的集中整治主观故意重点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昨日,浑江区交警大队从18时30分至20时30分,在市区内通江桥北路口和市政府门前两个重点违法行为高发的路口,集中用警,并依托辖区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对途经辖区的车辆严格检查。
据悉浑江区交警大队此次行动将重点查处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他人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非法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及其他逃避管理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将在重点时间、重点路段设立卡点,集中装备、集中警力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凡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事故处理民警必须首先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查验肇事驾驶人是否饮酒。不执行规定的民警,一律按照违纪处理,因此放纵犯罪的民警,一律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昨日18时许,记者在浑江大街看到,白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浑江区交警大队的民警在位于市政府广场处,使用反光锥筒将单项两车道的道路隔离成一车道,将车辆引导到车辆检查地点进行检查,在现场记者看到每一位参加行动的交警身上都穿有反光背心,手中戴着执勤手套,并拿着夜间用的警用指挥棒、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单警装备。18时30许,交警拦下了一辆捷达车,经检查车的前后都没有悬挂牌照。交警询问牌照在哪里,司机称其牌照在从江源区行驶到浑江区的途中丢失。交警凭借经验要求其打开后备箱,果然在里面发现一牌照,经辨认,这牌照是真牌,但因驾驶人故意不悬挂套牌,交警部门现场责令纠正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白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浑江区交警大队大队长王晓东表示,在行动中,浑江区交警大队将近90%的警力投到路面上,有近30名警力在公路上,50名警力在城区两个主要路口路段开展集中整治,同时他表示,以后浑江区交警大队将持续着重对 “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酒驾、驾车不系安全带、随意占道等主观故意的交通违法行为增派警力进行整治。
在共2个小时的整治行动期间,浑江区交警大队共拦检机动车百余辆次,查获交通违法车5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