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强化运砂船舶超载运输航行治理工作,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水上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水上交通事故发生,促进我市水路运输市场有序发展,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湖南省湘潭市地方海事局、湖南省湘潭市船舶检验局、湘潭市航务管理局对辖区内营运船舶以及水上作业船舶开展清理整顿,将全市未按时申请进行船舶检验或未持有效《船舶营业运输证》的船舶列入湘潭船舶“黑名单”管理库,并将其名单于8月7日刊登在《湘潭日报》六版予以公示,要求所有列入“黑名单”管理库的船舶,严禁航行或营运(生产作业)。同时,设立了专用举报电话(0731-55558389)和邮箱([email protected]),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和实名举报,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强化了水上运输船舶监督管理,确保水上运输航行安全。
湘潭海事局组织开展地方航道过河桥梁通航标志设置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