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全市道路交通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按照省总队、州支队的统一部署,延吉大队4月23日至4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第二次统一行动。行动中,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375余人次、警车81辆次,启动检查服务站6个,设置临时执勤点12个,检查重型货车199辆和危化品车辆25辆,查处货车违法行为12起。深入货运企业和施工工地宣传共4次,发送短信提示25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集中统一行动取得明显实效。
一、高度重视,全警动员。4月19日,延吉大队召开专题会议,对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第二次统一行动进行了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全体民警及协管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发扬艰苦奋斗、连续作战的精神,全身心投入各项管理工作中去。同时要求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努力确保通过第二次统一行动,使我市交通管理工作实现“压事故、保畅通、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精心筹划,强化排查。各中队组织民警对辖区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及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整治。主要检查货运企业及场站是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驾驶人驾驶资格与实际驾驶车型是否相符,是否有违法、事故未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车辆,坚决禁止上路行驶;针对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情况,是否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不规范、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等问题,是否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是否存在轮胎,制动部件磨损严重等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应报废未报废问题,危险品运输车是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督促货运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措施落实,确保超载车、“带病车”不出站。同时,对辖区道路隐患情况进行一次彻底地排查,深入细致分析研判,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各类交通设施,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明确重点,强力整治。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效果,大队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辖区重点公路、重点地段、事故多发地段等复杂路况特点,深入分析辖区大货车违法行为时间和空间上的规律和特点,及时合理调整勤务部署。以大货车无牌上路、超载、疲劳驾驶、超(低)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为重点整治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对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超(低)速行驶、涉牌涉证、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及粘贴反光标识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一律顶格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一是深入企业开展宣传。各中队深入辖区内货运企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驾驶广大驾驶员对货车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提升驾驶员的自律意识,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二是利用违法处理窗口阵地、交通事故处理阵地、驾驶员学习室阵地开展以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有利整治工作的氛围;三是在人口相对密集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悬挂横幅、播放典型案例、咨询讲解等方式,对群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开展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交通安全宣传,提醒其驾车注意事项、促使其提高交通法规和安全意识,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