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19时20分许,一名读者给记者打来热线电话,沈辽路于洪区段发生严重交通拥堵。
据了解,当晚19时许,于洪区管内的沈辽路南阳湖交通岗附近路段,先后发生了三起机动车之间相互剐碰的轻微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由于驾驶人对事故责任产生争议,不肯拆除现场,要交警到场认定责任,导致事故路段严重堵塞,车辆通行缓滞。事故处理民警赶到现场,对路面拥堵车辆进行疏导。20时许,沈辽路于洪区路段及周边道路基本恢复正常通行状态。
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人,目前,沈阳市三环路以内道路发生车辆损失20000元以内,且责任清晰,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已纳入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理赔范围。三环路以内路段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经协商后可立即拆除现场,然后到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进行理赔。如果当事人不依法及时拆除事故现场,造成交通拥堵,交警部门将依法对事故责任方处以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