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长春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招聘交通男协勤员150人,缴纳五险一金,要求裸眼视力不低于4.4,在长春市人才市场和长春人力资源市场均可报名。
长春交警招聘150名协勤员
8月9日,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长春交警为进一步加强长春市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决定在全长春市范围内招交通协勤员150人。交通协勤员由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安排到各大队工作,主要协助公安交警进行路口、路段的交通指挥疏导,维护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者进行教育,宣传交通法规。报名人员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复员军人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小2寸)。
条件:裸眼视力不低于4.4
要求为男性,37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要求为长春市非农业户口(不含外四县(市)和双阳区;部队复员军人可优先录取);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要求身高1.70米以上,身材匀称,体重不低于55公斤,裸眼视力不低于4.4,没有色盲,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听。
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没有任何前科劣迹,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重大政治问题和刑事犯罪行为。
报名时间:15日起开始
本次招聘在长春市人才市场和长春人力资源市场均可报名。长春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长春大街602号):2012年8月15—17日(周三至周五)下午,13时30分—16时30分;长春市人才市场二楼(安达街):2012年8月16、18日(周四、周六)上午,9—11时。
报名人员审查合格者将进行面试,必须提前20分钟集合,面试地点为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的交通协勤员将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组织政审,对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待遇:给予缴纳五险一金
对政审合格者进行为期两周的培训,培训后进行考试,合格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协议签订日即为聘用日。
交通协勤员聘用后,按公益性岗位管理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协议期为一年。协议期满符合条件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聘用人员违反协议、工作纪律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适应工作的,即行中止协议。
聘用的交通协勤员月工资为1800元(含150元浮动工资),给予缴纳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