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携带宠物去异地探亲、旅游,其中涉及的宠物主要是犬类。7月22日,记者从吉林市动检站获悉,市民携带宠物狗出行前,必须凭养犬管理证和家犬免疫卡向市动检站申报,经检疫合格出具证明后方可出行。
据吉林市动检站站长潘清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市民携带宠物狗出行前,应当向市动检站申报检疫,并提供由市公安局犬类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养犬管理证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家犬免疫卡(养犬管理证和家犬免疫卡的有效期均为一年)。同时,市民还要根据出行方式提供铁路车次、航班号、车牌号及承运人姓名、电话、目的地等相关信息。经检疫合格后,市民便可凭市动检站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携带宠物狗出行。
如果通过铁路运送宠物,市民应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携带宠物到市铁路动物卫生监督所报检,加盖铁路检疫印章,方可在铁路货运部门办理托运业务;如果通过航空公司运送宠物,应提前与航空公司取得联系,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办理宠物托运业务;如果通过公路客运运送宠物,应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到交通客运部门办理宠物托运业务;如果自己开车携带宠物出行,应妥善保管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向过往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报检。此外,如果市民在途中需要中转,应当向中转地的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部门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驻机构办理申报转运手续。
潘清说,宠物的检疫合格证明从出证之日起,有效期为5天。市动检站提醒广大市民,在携带宠物出行前,要主动向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部门及目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了解宠物运输的相关要求,以免耽误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