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12时许,新乐市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报案称:107国道新乐高速路西边十字路口处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农用三轮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乘车人受伤、摩托车损坏,三轮汽车驾驶人驾车逃逸。
案情就是命令,事故科科长张书久、副科长韩晓明带领值班民警杜明仅用五分钟赶到了现场,现场位于高速路口西侧107国道与203省道交接十字路口中央,伤者马某,女,系新乐市协神乡刘家庄村人,左腿膝部血肉模糊,此刻120救护车及时赶到,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在勘查现场的同时,摩托车驾驶人谭某简述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两车相撞后,三轮车驾驶人驾车驶离现场。正在救助伤者的谭某发现后跑步追赶,迅速扒上了那辆三轮车,谭某无论怎样叫喊,三轮车内驾驶人和乘车人都置之不理,驶出几公里后,临近藁城市界,谭某无奈,只得跳下车并记下了车号,返回事故现场。
肇事者竟在光天化日之下逃之夭夭,民警们义愤填膺,事故科长张书久及时用电话向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李国林进行了汇报,该大队迅速启动了追逃预案,成立了以副教导员王宪哲为组长的专案小组,专案组民警通过当事人谭某提供的三轮车牌号,运用公安信息化手段,调监控,查微机,查明肇事三轮车主系藁城市廉州镇南墩村武某。
副教导员王宪哲带领专案组民警马不停蹄直奔藁城市,在藁城市交警大队和藁城市公安局廉州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找到了三轮汽车车主武某,武某却说,该车已于2010年卖给了一个四川籍检废品的邓某,并拿出了卖车协议,协议上除了买方签了一个名字外,没有更详细的信息。此时已经中午十二点多了,但办案民警为了尽快找到肇事者,顾不上吃饭,立即赶赴附近农村沿路查找,由于情况不熟,办案民警接连检查了大小11个废品收购点,未发现嫌疑人和车辆。最后决定到辖区派出所再查流动人口登记。
按照协议上买方的姓名,藁城市公安局廉州派出所民警在流动人口登记中没有查到购车人信息,案情再度陷入迷茫。专案组与派出所民警及时对案情进行分析研究,据派出所包村民警介绍:两年前在陈家庄村有个垃圾场,很多重庆市云阳县的农民在垃圾场周围居住,靠捡垃圾为生,后来垃圾场被清理,捡垃圾的人有的离开了,有的在附近干起了收废品的营生。结合本案案情,大家分析认为虽然武某说邓某是四川籍,很有可能是重庆市云阳县人,由此判定肇事者就在藁城。
新、藁两地警方联手,兵分两路深入农村进行摸排,民警们冒着酷暑炎热,逐村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23日下午四时许,终于在藁城市陈家庄村边一废旧物品收购摊上找到了交通事故逃逸的三轮汽车,遂将驾驶人邓某(重庆市云阳县人)和三轮车一并带到藁城市交警大队进行询问和痕迹检验。
在事实面前,开始对发生过交通事故矢口否认的邓某终于交代了犯罪的全部事实。至此,这起逃逸案内圆满告破。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