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工作力度,5月28日,市人大副主任刘柏生率检查组到市交通运输局检查《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刘柏生一行首先对我市湘江流域的航道管理进行了实地督查,并听取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的情况汇报。
自《水法》颁布实施以来,市交通运输局认真组织贯彻学习《水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水上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加大了对水上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了水上航运和生态安全,为我市实施碧水蓝天行动,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贡献。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尚文在汇报时表示,我市将抓住国家逐步加大投入,促进内河水运发展这一契机,大力开展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上交通安全治理,为我市的交通运输发展做出更好的贡献。他同时建议由市政府牵头,交通(海事)、水务、环保、畜牧、公安以及石峰区、天元区、芦淞区、株洲县政府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河道违规采砂、非法水上餐饮、违规捕鱼和砂石码头非法经营等专项整治。
刘柏生充分肯定了市交通运输局贯彻实施《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成绩,他强调,湘江是我们的母亲河,贯彻落实《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目的就是要爱护湘江,保护母亲河,为有效利用水资源、规范各项涉水事务、保障饮水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提供法制保障。市交通运输局要积极拓展思路,强化措施,做到经费到位,设施齐全,严格执法,促进交通水运发展。
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尚文,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永忠,局相关科室及海事局负责人陪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