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决定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县城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突击月活动。
按照要求,兴隆交警大队与兴隆城市执法局共同对兴隆县城区大街(西关路口到汽车站路段)停车泊位进行了勘察及重新规划。本着便民、利民,创建文明和谐、畅通有序交通的原则,各主要道口50米以内路边禁止停放机动车辆,净化路口交通环境。在原来186个停车泊位的基础上,减少51个,拟施划135个停车泊位。
兴隆交警大队开始施划县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重新划定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停车位,清除废止的停车位划线,在主要交通路口、机关单位机动车车位中设置部分出租车车位,合理设置交通通行、禁停标志牌。据悉,本次施划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约 21660平方米 ,投资约45万元,预计本月20日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