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大幕即将拉开,为有效保障春运期间跨省区域间道路安全、畅通,确保及时、妥善、高效地处置道路交通拥堵,处置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肇事逃逸、治安、刑事案件,共同应对省市县交界关联道路突发性事件,实现警力的优化配置,有力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兴隆交警大队本着友好协作、信息共享、“责任和义务均等”的原则,开展与唐山遵化、天津蓟县、北京密云、平谷、河北香河等周边交警系统走访联谊活动,并与周边县市交警部门签署了辖区周边警务联防联动合作协议,建立了良好的协作机制。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轮流牵头承办,辖区警务联防联动协作管理联席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前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研究联防联动协作工作模式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协作管理的执行情况,共同研究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
二是建立春运省际、市际、县际协作机制。协作单位间在春运期间和重大事件道路管控要及时通报道路通行信息、重点车辆信息等重要情况;在省际、市际卡口建立区域联动机制,相邻各交警大队间相互提供联系电话,并定期交换联防信息。
三是建立应对突发的自然灾害、恶劣天气、交通拥堵等情报信息的通报预警和响应机制,落实应对处置措施。当一方因突发的自然灾害、恶劣天气、交通拥堵向对方请求援助时,对方应当迅速采取积极措施,对所发生的情况进行预警、信息报送和落实勤务工作措施,按对方要求,在不影响各自大局的情况下进行勤务协作,积极组织警力开展好车辆疏导和分流工作,并同时将情况通报对方。
四是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及其他治安、刑事案件的协作。当一方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或治安、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有可能逃往对方辖区,接到通报或援助请求的支、大队要及时采取措施展开堵截、追捕,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规及相关要求进行先期处置,并在开展工作的同时将信息同胞对方
五是开展对道路交通相关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遇有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需要协助处置的,或遇道路交通其他意外、突发事件需要协助处置,接到请求援助时,必须做到快速出警、措施有力、处置有效,尽最大限度减少造成的损失。
六是建立“绿色救援通道”。在省、市、县接壤路段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对事故伤者实行就近就地提供医疗保障,并提供相应的施救设备,尽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七是建立道路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双方应保障在对方需要时向对方提供卡口、监控等资料,共享路况、气象、交通管理信息,提高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侦破治安和刑事案件等警务能力,提高对破坏、损坏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的处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