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兴隆县公安交警大队召开全体干警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查问题堵漏洞、整肃警风警纪、提升服务质量”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新宣读了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开展“查问题堵漏洞、整肃警风警纪、提升服务质量”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万书君及刘胜局长讲话。同时,学习了《河北省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办案工作规定》,宣布了实行网上执法办案六项硬性措施。
会上,大队长李宝柱作了重要讲话,就开展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全体干警提高认识,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实质。
2、全面开展“五查六提升”活动,查摆解决问题,做到提升见实效。
3、坚决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慵、懒、散、贪”以及“四风”问题,严禁对待群众作风粗暴,态度冷漠,语言生硬,行为蛮横,办事推诿、拖拉,刁难群众现象发生。
4、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车驾管“三托”问题。正本清源,从源头抓起,保证处罚票据和罚款缴纳合法正规。清理“三托”从车管所做起。大队要对各窗口单位、执法单位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不间断、无间隙的暗访检查,坚决防止伤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民警及相关领导责任。
5、坚持警务公开,从根本上解决流程不便民的问题。对待群众办理的证照业务要一次办结,如不能一次办结的,要确保一次全部告知、二次办理结束,绝不能让群众跑第三次;同时,简化办事环节,为办事群众提供最大的便利。
6、汲取“武邑事件”教训,根据《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窗口单位和行政执法单位民警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规定着装上岗;窗口单位和行政执法单位民警在接、处警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着装,警容严整,携带佩戴必要的警械装备;窗口单位的协勤及临时人员发生违规问题的,一律辞退;同时,逐级追究领导责任。
7、严格警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下班后警车一律停放在单位。不准开回家。
8、严格内务管理,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无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
9、按照网上执法办案工作规定,从11月1日起,严格实施网上执法办案六项硬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