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交警大队违法处室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进一步提高违法处理室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构建违法处理高效便捷的新服务通道。
一、强化责任意识,当好服务排头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强化民警和工作人员责任意识,积极营造人人讲效率、处处抓效率、事事高效率的浓厚氛围。在工作中坚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工作,对群众倾真心、诉真情;把群众当做亲人,处处为群众着想。真正做到让每一位群众微笑而来,满意而归。
二、强化制度意识,树立窗口人员标准形象。进一步规范言行举止,上班期间窗口民警和工作人员一律着应季制式警服和工作制服,接待群众咨询一律使用文明用语务必做到态度热情、语言文明、讲解耐心、服务周到。进一步加强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杜绝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期间脱岗、漏岗等现象,工作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不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进一步加强警务监督,在工作中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为更好加强自我监督,违法处理室提供电话监督和网上监督两项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违法处理窗口工作。
三、强化服务延伸意识,不断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为方便群众咨询,违法处理室强化咨询服务能力,广泛开展电话服务、网络服务,尽最大能力方便群众。为解决老年人、残疾人和文化程度较低的特殊群体处理业务难的问题。违法处理室实行工作人员首问负责,全程引导、全程服务。
四、强化程序意识,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在交通安全执法和管理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为人情所扰,不偏不畸、不枉不纵、一视同仁。牢固树立无程序则无正义,程序违法也是违法的理念,坚决摈弃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模式和习惯做法,在交通违法处罚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程序严格、合法,法律文书严密、完备,无懈可击,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