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孙友林)按照承德市交警支队《关于集中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兴隆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迅速制定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1月14日,兴隆交警大队召开中队长、科室负责人会议,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集中侦破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为确保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集中侦破行动取得实效,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李宝柱为组长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集中侦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任务、时间和工作措施。
二是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狠抓工作落实。要求要充分运用公路卡口监控、城市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加强过往车辆号牌信息检索,完善逃逸车辆自动报警功能,一旦发现嫌疑车辆,迅速布控堵截。
三是借鉴以往经验,落实侦破责任。认真总结借鉴“清网行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从重点地区、重点逃犯、重点问题入手,加强与网上在逃人员信息和逃逸案件协查信息的网上查询比对,发挥整体优势,形成严密侦破网络。明确一名副大队长主抓肇事逃逸侦破工作,层层落实责任。把肇事逃逸侦破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完成。
四是拓展信息渠道。建立情报信息员队伍,及时掌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线索。充分利用“有奖举报”等形式,调动广大群众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对群众提供的案件线索,认真进行核查。
五是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加强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的舆论宣传,广泛宣传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积极争取群众支持。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形成对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的舆论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