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今起整治行人交通违法——乱穿马路,罚5—50元 如果是公职人员,一律离岗参加学习班。
昨日,贵阳市正式下发《关于整治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通知》,从即日起,全面实施行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行人过马路不看信号灯、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路行为,将面临5元-50元的罚款,以巩固“创文”、“创卫”成果,构建整洁有序和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行人交通违法罚款5-50元
据悉,《通知》明确: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元罚款:1、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2、不在人行道内行走;3、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的;4、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5、在无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的道路上横过机动车道,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的;6、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7、列队在未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上通行时每横列超过2人的。
而行人跨越或者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或者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进入高速公路的;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将处以10元罚款。
此外,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处以50元罚款:1、扒车或者强行拦车的;2、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和整治工作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交通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公职人员走不好路进“学习班”
《通知》明确:国家公职人员应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守法,积极参与文明交通。
据悉,为强化贵阳市国家公职人员学习教育,从今年8月起,凡因在行走过程中有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实的国家公职人员,除依照道交法处罚外,一律离岗参加“贵阳市国家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学习班”学习。
此外,将按照相关问责条例及办法,严肃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据悉,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行人,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登记名单,市文明办统一汇总后在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如有两次违反记录的行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市、县)文明办和交警部门联合组织进行学习;对屡教不改者,采取参加相关服务活动,并向所在单位或社区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