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巢湖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规划和有关规定、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市道路、水路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道路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组织协调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城市公交站场建设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的有关工作。
(五)承担全市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航运部门实行行业管理。
(六)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负责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建议,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初步意见,按规定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公路、水路规费管理有关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国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交通行风建设,公路、水路“三乱”治理和交通建设项目效能监察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巢湖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老干部室、行政审批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报告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组织重要会议;负责文秘、政务信息、调研、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工作。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的选拔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劳动就业工作;负责交通系统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技工等级考核、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局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2、交通规划建设科(交通战备办公室)
组织拟定全市交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查和交通重点工程的评估工作;负责权限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审查,监督协调项目实施;按照有关法规,推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工程定额管理;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和工程决算;负责基建项目的信息统计工作。
负责全市交通战备有关规划、计划的制定及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拟定战时交通、通信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部队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工作;战时组织全市运力动员、动力重用和交通保障工作;承担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3、财务审计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的指导、监督;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会计人员管理;筹集、管理交通建设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4、宣传教育法制科
负责机关学习教育和指导全区交通行业开展职工教育工作;负责交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执法案件查处和交通行政执法资格证书的办理。负责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组织办理人大提案、政协议案、人民建议工作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交通系统计划生育和交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综合运输科
组织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市场调查、分析、预测交通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维护全市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经济和科技信息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春节运输及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军事行动等紧急运输任务;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负责运输行业规划和管理,指导协调运输管理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配合航管部门实行行业管理;按照市安委会要求负责检查监督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