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江西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2—2015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围绕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连日来,萍乡市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纲要》精神,要求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大家一致认为,《纲要》的出台是我省综治工作的一项开创性举措,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宽阔的政治视野,将为我省长治久安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萍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朱红伟说:“《纲要》提出的目标一目了然,操作性强,是政法战线的‘指南针’和‘方向盘’。有了《纲要》的指引,我们更能有的放矢,为建设平安萍乡作出更大贡献。”
新余市组织了专题学习讨论,并迅速传达至市直、县、区综治责任单位,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目标。目前,新余市所属县、区正着手制定出台三年规划纲要,新余市本级的实施意见预计将于本月底形成初稿。新余市高新区水西镇政府工作人员胡周平说:“《纲要》提出既要确保社会总体和谐稳定,也要让普通群众满意高兴,其中的十大体系体现了科学决策和民生为主的较好结合,相信它的出台将给创新社会管理带来可喜而积极的变化。”
《纲要》出台后,抚州市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反响热烈。抚州市委政法委干部王武辉说:“《纲要》对于我们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营造稳定社会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相信它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实际运用中,将产生良好效果,创造出更多好经验。”临川区嵩湖村党支部书记谢文科说:“《纲要》把民生保障放在首位,体现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为先的理念,强化社会服务来实现社会管理,今后,基层的管理工作会更好做,老百姓的生活会更安康幸福。”
鹰潭市月湖区交通街道党工委书记邓金木说:“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我们要把在社区学习贯彻好《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坚持把服务社区、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核心,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文明社区建设。”
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干部翁韶华认为,抓好《纲要》的落实,关键在于破解当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两新”组织、公共安全、基层基础等重点领域,花大力气攻坚克难,不断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着眼于无缝对接《纲要》,省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照检察环节的社会管理工作,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突出问题;着力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积极拓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载体和途径;完善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切实增强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效。
全省广大公安干警表示,将对照《纲要》要求,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积极开展重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为构建安全防控体系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着力提高治安管理水平和效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利用各种渠道,更好地服务群众,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团省委干部表示,将按照《纲要》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继续深入实施“青果援”关爱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行动,进一步规范“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运行,将青少年权益工作推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