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至21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与辖区交警大队,采取进校检查或设立统一检查点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主动进行自检自查,确保不让“问题”校车上路。
2月17日开始,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开学第一周开展校车集中整治, 2月18日至21日开展各区联合检查,严查校车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内容包括查校车及驾驶人资质、查校车驾驶人资格和基本情况、查校车运行情况、查校车车况,杜绝将无牌无证、报废、假牌套牌、拼装等非法车辆作为校车使用;检查校车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带、GPS、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
检查还将包括校车管理制度、安全教育情况。通过检查校车驾驶人及随车管理人员培训记录,学生安全教育、应急疏散演习记录,检查安全教育是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