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交警部门公布道路交通状况 保障交通安全
发布时间:2014-1-29 16:50:51
2013年,我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023宗,造成364人死亡,37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59.2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58宗,造成70人死亡,受伤376人,直接经济损失96.1万元;死亡交通事故340宗,造成364人死亡,受伤163人,直接经济损失141.2万元;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4宗,造成12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6万元。
一、事故原因
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2013年,因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2674宗,死亡340人,分别占交通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总数的88.4%和93.4%。
机动车驾驶人妨碍安全行车行为、不按规定让行、违法上道路行驶、违法掉头、违法变更车道、无证驾驶、违法会车、逆行、违法超车、违反交通信号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上述十类违法行为共造成交通事故2604宗,占事故总数的86.1%,造成330人死亡,占死亡人数总数的90.7%。其中驾驶人妨碍安全行车行为造成交通事故1666宗,占事故总数的55.1%,造成237人死亡,占死亡人数总数的65.1%;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14宗,造成4死亡,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1宗和3人;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70宗,造成14人死亡,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17宗和5人。施工路段发生交通事故22宗,造成4人死亡,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12宗和2人。
二、肇事车辆特点
2013年,共发生涉及摩托车2232宗,造成219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总数的73.8%和60.2%,其中摩托车责任事故1443宗,造成149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总数的47.7%和40.9%。发生客运车辆责任事故875宗,造成77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8.9%和21.2%,其中营运客车事故37宗,造成3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2%和0.8%。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335宗,造成17人死亡;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事故2宗,造成1人死亡;发生涉及校车事故5宗,造成1人死亡。
三、人员特点
驾龄在三年以下(含)驾驶人责任事故约占所有驾驶人责任事故的近三成,共发生事故872宗,造成93死亡,分别占驾驶人责任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28.9%和25.5%。其中,全市新驾驶人(驾龄在1年以下)每万人发生交通事故55.8宗,造成7.3人死亡;驾龄1至3年的驾驶人每万人发生交通事故20.1宗,造成1.7人死亡;驾龄4至5年的驾驶人每万人发生交通事故24.9宗,造成2.4人死亡;驾龄6至10年的驾驶人每万人发生交通事故21.4宗,造成2.6人死亡。新驾驶员每万人发生交通事故率高主要原因在于新驾驶人技术不纯熟,且心理质素不高,遇事容易慌乱,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事故发生。
四、道路类型特点
(一)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宗数、死亡及受伤人数均上升。2013年,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共有59宗,造成40人死亡,83人受伤,经济损失约77.9万元,较2012年分别上升20.4%、2.6%、62.8%和下降12%。其中,深罗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5宗,比去年增加3宗;造成7人死亡,比去年增加6人;沈海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39宗,比去年增加5宗;造成26人死亡,比去年减少2人。
(二)325国道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013年,我市辖区325国道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8宗,同比持平;造成50人死亡,同比增加2人,上升4.2%;256人受伤,同比下降3.8%;经济损失61.5万元,上升16.1%。其中鹤山段发生事故73宗,造成22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8.8%和上升37.5%;恩平段发生事故38宗,造成13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45.7%和18.8%;开平段发生事故97宗,造成15人死亡,同比分别上升67.2%和下降6.3%。
(三)省道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13年,我市辖区内的省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09宗,造成68人死亡,672人受伤,经济损失69.5万元。与去年相比,事故宗数增加94宗,上升22.7%,死亡人数减少8人,下降10.5%,受伤人数增加140人,上升26.3%,经济损失上升45.3%。其中稔广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3宗,造成21人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增加8人;腰那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宗,造成10人死亡,死亡人数增加5人;古崖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8宗,造成7人死亡,死亡人数增加1人;百大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6宗,造成5人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人;新苍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宗,造成0人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麻阳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宗,造成3人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冲恩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宗,造成2人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人;十水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66宗,造成0人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5人;高铜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3宗,造成17人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5人;肇珠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9宗,造成3人死亡,死亡人数减少8人。
五、天气特点
2013年,全市发生在晴天的交通事故有1824宗,造成204人死亡,分别占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总数的60.3%和56%,百宗事故死亡人数为11.2人;发生在阴天的交通事故有941宗,造成126人死亡,分别占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总数的31.1%和34.6%,百宗事故死亡人数为13.4人;发生在下雨天气的交通事故有254宗,造成33人死亡,分别占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总数的8.4%和9.1%,百宗事故死亡人数为13人。交通事故死亡率由高到低分别是:阴天、雨天、晴天。
六、时间分布特点
(一)第四季度死亡人数高于其他季度。第一季度发生交通事故659宗,造成78人死亡,分别占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总数的21.8%和21.4%;第二季度发生交通事故661宗,造成70人死亡,分别占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总数的21.9%和19.2%;第三季度发生交通事故788宗,造成90人死亡,分别占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总数的26.1%和24.7%;第四季度发生交通事故916宗,造成126人死亡,分别占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总数的30.3%和34.6%。
(二)白天事故较夜间多发。2013年,白天共发生交通事故1841宗,造成185人死亡,分别占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总数的60.9%和50.8%;夜间(统计为18时至翌日凌晨6时)共发生交通事故1183宗,造成179人死亡,分别占宗数和死亡人数的39.1%、49.2%。
(三)16时至21时交通事故较为突出。16时至21时5个小时内,共发生交通事故926宗,死亡88人,分别占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总数的30.6%和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