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巴彦淖尔市交通海事部门认真履职,多措并举,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排查整改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全市水上交通运输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为全市“1359”发展战略和两个文明现场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运输环境。
一是理顺水路运输市场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职责,真正建立覆盖全市、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全方位、分层级、立体化的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体系。
二是严格落实水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措施,推动企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以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为目标,强化各地水上安全监管新体系、新机制,提高安全监管技术水平。
三是围绕建设“平安交通”,强化水上动态监管,特别是黄河、大型旅游景区等重点水域、流凌期、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以及渡口渡船、旅游船舶、涉水工程的监管力度;树立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理念,坚决贯彻实施“救生衣”行动。
四是强化应急管理和预防预警机制,深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地方政府及旗县区交通海事部门为主导,部门及社会密切配合的综合水上交通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齐应急救援快艇和专业救援人员、设施,适时组织开展纳林湖、乌梁素海等重点大型水域应急演练。
五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机构;取缔非法渡口、停运渡口,淘汰老旧渡船。
六是坚持创新驱动,推进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和利用现代化手段对辖区通航水域实施动态监管,在乌梁素海、纳林湖、镜湖、润昇湖和景观渠等大型旅游公司安装CCTV视频监控、船载GPS设备,并将监管系统接入交通指挥中心的监管网络。
七是继续严把水运市场准入关,强化水运市场管理。针对全市水域面积不断增加(目前,扩张达70%,总水域面积达100多万亩,居全区第二),水路运输和水上旅游较快发展的实际,进一步规范水路运输经营行为,加快实施总干渠、纳林湖等多家大型水运公司许可前的各项安全工作,倡导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化、规模化运作的发展模式,提升水上安全的保障能力。
八是全面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海事和水运的法律法规,让全社会了解海事、支持海事,扩大知名度、话语权,提升影响力,积极营造水上交通安全良好的执法氛围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