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按照国务院《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要求,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总结。对整改落实不彻底、不到位的,及时进行督办。
二是在自治区运管局对呼运集团3年内停止新开、增班客运班线以及增加包车客运运力行政许可处罚的基础上,成立以运管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5人工作组,进驻呼运集团,配合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指导呼运集团深刻汲取“8?26”事故教训,全面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三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规范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四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认真治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五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总结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问题和不足,积极进行整改。
六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方案》,积极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督促县乡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并于近期与自治区安监局组成督查组,对各盟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七是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长效管理机制研究的调研,为建立一套具有前瞻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体系提供基础数据。目前调研方案已制定完成并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