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疲劳,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高速公路运输中,疲劳驾驶带来的危害很大。驾驶人因疲劳驾驶车辆导致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增加,从而酿成交通事故。
为此,滨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根据辖区高速公路实际,在进一步加大对疲劳驾驶防治工作的同时,提醒驾驶人朋友:一天中3个时段已出现疲劳驾驶,早上4时至8时、上午11时至下午2时、深夜11时至凌晨2时。当驾驶人发现自己注意力不集中,或是手脚无力,甚至是视线有些模糊时,说明自己已经进入了疲劳驾驶状态,一定要就近选择服务区或收费站停车休息,千万不可逞强驾驶。
一般情况下,驾驶人连续行车4小时,须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夜间长时间行车,应有2人轮流驾驶,每人驾驶不要超过4小时,尽量别在深夜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