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从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将禁止200总吨以下的干散货船通过京杭运河干线船闸,禁止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内河运输船舶以及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确定的“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水域航行,并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筹集专项资金用于引导船型标准化和提前淘汰老旧运输船舶,拟在2013-2015年分三年实施。由于国家采取的是引导政策,只有船舶所有人愿意才能拆解。凡船龄在13年及以上(即2000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老旧船舶或船龄在13年以内但吨位在20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舶,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簿、船舶营业运输证齐全有效,愿意提前拆解的政府将给予一定的拆解补助。补助标准单船根据船舶吨位、船龄和船舶类型等实际情况而定,各船会有所不同,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国家政策出台后的标准执行。
据统计,湖州航区船龄在13年及以上老旧船舶654艘、7.74万总吨,船龄在13年以内但吨位在20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舶2156艘、28.57万总吨,老旧、小型运输船舶数量大,摸底调查时间紧、任务重。市港航局专门印制了《湖州市推行内河船型标准化工程摸底调查告知书》、《浙江省内河船舶拆解及拆解后新建意向调查表》各2000份下发各县港航局和直属分局,并通过电视、广播、港航短信等方式告知船户,督促船主第一时间到辖区港航管理检查站开展拆解意向调查,做好拆解意向登记,对符合拆解条件的船舶分年度进行排序,有计划、分阶段实施拆解淘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