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双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按照《全市公安交警2013年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健全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突出抓好执法培训、执法制度、执法保障、执法言行、执法监督、执法安全管理、交通事故防控等七个方面的建设,着力提升大队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深入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稳步推进
大队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推动交通管理工作及大队全面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确保执法规范化达标单位创建活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大队及时组建领导工作小组,由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俸剑雄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齐心抓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同时,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各级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大队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双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3年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目标和任务,对创建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确定了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工作任务,确保达标单位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思想认识、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实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大队科学制定执法规范化教育培训计划,按照“战训合一、轮训轮值”的模式,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不同形式的教育培训手段,努力提高大队领导和全体民警的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一是经常性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筑牢宗旨意识。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政治思想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经常性的教育学习,教育引导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端正执法理念。二是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通过制定学习计划,建立民警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对所有民警、协警每月集中进行一次法律培训,适时对民警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利用周例会、岗前培训的时间进行法律法规学习,重点对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规的学习与运用。三是邀请业务专家、同行骨干开展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及实战技能。大队每年定期邀请事故处理、车管业务、路面执勤执法业务标兵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解决好民警在实际执勤执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3月份,邀请分局法制室主任讲解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4月份,组织业务骨干集中学习危险驾驶案件相关基本知识;5月份,邀请武警战士进行为期7天的队列训练。今年以来,大队先后集中组织民警进行法律培训10次,邀请各类专家授课9次、92个课时,综合法律知识测试4次,分期、分批参加由支队组织的事故处理、车管业务、交通秩序管理等各类警体技能培训3次、累计26人次。目前,大队以有1名同志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高级职称、3名同志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中级职称。
三、健全执法制度,促进执法规范
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大队始终重视相关执法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各类工作制度,不断致力于各项工作的标准化管理。一是成立执法质量考评领导组,制定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设立兼职法制员,抽调6名民警担任大队的专兼职法制员,具体对大队事故处理、车管业务及路面执勤执法情况进行定期考评和不定期抽查,检查认定交通违法行为是否准确、是否按照《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基本规范》严格执法,法律文书是否填写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执法过错和执法随意性等现象。同时,大队还在全体民警中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民警执法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有效落实执法监督制度。二是结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后制定了《民警教育培训制度》、《典型交通事故案件剖析制度》、《交通事故信访领导接待制度》《执法监督制度》、《上岗执勤执法制度》、《巡逻勤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接处警要求、案件受理、涉案财物管理等各个环节的标准及要求进行了明确,让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认真落实执法公开制度,做到制度上墙,窗口部门公示服务流程及标准,执法办案部门公示相应的案件办理程序及规定,让办事群众对所办理的业务能够心中有数,对所享有的权利和需履行的义务做好心中有底。同时,通过设置意见箱、办公场所的全时监控,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止服务态度差、群众办事难甚至违反规定办事的情况出现。四是推行阳光作业机制,实行限时办案制度、办案预约制度及交通事故回访制度,将“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事故处理工作的座右铭,对所有办结的事故案件,办案民警都将逐一以亲自上门或者打电话的形式进行回访,对重大事故案件及复杂疑难案件,大队领导与办案民警一起进行回访,最大限度保障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五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办理案件过程中涉及涉案财物的,一律在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认真记载,建立涉案财物登记管理制度,大队设置了专门的涉案车辆存放场所,实行专人管理,严格落实谁办理、谁登记入库、谁处理、谁签字的管理制度,有效防止涉案财物的损毁或遗失。六是建立、健全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对民警的执法全过程进行全程跟踪,详细记录民警的执勤执法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有效进行执法监督。
四、加强执法保障,改善执法条件
要适应新形势下公安交管工作的要求,必须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建设,努力改善执法条件,为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是加强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当前,大队正处于筹划整体搬迁阶段,结合实际情况,大队与县公安局机关共用执法办案场所,县公安局机关的执法办案场所已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进行了完善。同时,大队积极争取资金,按照“满足需要、避免浪费”的原则,对现有办公区域进行了规范化改造,配备了全程录音录像监控设备和办案设施设备,对办公场所全程录音录像和实时监控,将民警的执法活动置于外界和内部双重监督之下,有效维护了民警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落实了车管所和机动车检测站的搬迁问题。按照便民利民措施有关要求,针对现有机动车检测线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实际,大队积极谋划,在县委、县政府及公安局的支持下,落实了机动车检测线和车管所业务用房项目,争取1年内搬迁,解决机动车检测拥挤的问题。三是坚持科技强警。近年来,大队先后配备了警务通手机28部、车载执法记录仪4部、单警执法记录在案仪31部、酒精检测仪4部、对讲机42部,实现了执法记录仪100%的配备率。同时,不断完善辖区道路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监双二级路2个卡口设置固定测速监控设备和实时监控,新增了城区4套交通信号灯,在4个出城路口设置视频监控设备,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加强事故防控,保障安全畅通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指示精神,努力实现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两大目标”,大队结合辖区道路实际,积极开展各类事故预防工作。一是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云南省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办法》要求,积极会同安监、交通、农机等部门对辖区各条道路进行隐患排查,在急弯陡坡、连续长坡、临水临崖、窄路等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黑点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今年以来,大队先后开展了“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农村地区微型客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客货车三超一疲劳等重点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形成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有效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突出抓好源头管理。协同交通、安监等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客货运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把好车辆“出站关”和“源头关”,深入客运公司按“三关一监督”的工作措施,对客运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客车发车前安检工作开展运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进一步深入查找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逐车检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坚决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
六、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大队始终秉承执法为民理念,认真落实“理性、规范、文明、平和”的执法要求,创新管理服务模式,树立公安交警执法良好形象。一是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设置检查点、配备执法装备器材,做到着装整洁、佩戴齐全,举止端正,礼貌待人,积极推行人性化执法,真正做到宽严相济,切实体现法与情的有机统一,使当事人在接受处罚时行为上服从、心底里服气,使交管执法工作能得到更多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二是以建设服务型警队抓手,从群众关心的问题着手,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方面改进,改善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推行一站式服务,与卫生、保险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办理业务提供方便。开展“流动车管所”服务,协调卫生、保险等部门派人一起下乡,一条龙为群众提供服务,强化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工作,既保证机动车驾驶人的“持证率”和机动车“落户率”的提高,又回应了新时期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新期盼。
通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创建活动,实现队伍执法执勤的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执勤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警规警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接受监督制约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队伍整体形象明显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不断攀升,在多次民意测评中群众满意率均达到了98%以上,各项交通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为辖区群众营造了平安、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在下步工作中,大队将进一步探索规范执法、科学管理、创新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实现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稳步推进,为创建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