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部局“10.29”视频会议精神,夯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2012年11月28-29日,临沧市交警支队牵手运输企业,切实做好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11月28-29日,临沧市交警支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指导科、交通秩序管理科协调临翔区运政管理所、临沧广播、电视等部门一行5人深入临翔区客货商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商贸出租车公司、腾翔出租车公司、交通运输集团临沧分公司、运通公司、临沧高快公司、公共车公司等运输企业就农村客运安全工作进行宣传走访。
通过走访:各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比较完善,驾驶人资质审核比较严,严格例保制度,定期组织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学习教育,使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根植于心。
宣传走访组一行一是通报了10月26日云南 省普洱市、广西河池市、甘肃陇南市发生的3起涉及农村学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事故原因,要求深刻吸取“10.26”普洱市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二是各客货运输企业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交通运输企业对重点机动车及驾驶人的源头监管要到位,客运企业对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要到位,客运驾驶人对乘坐客运车辆的农村群众特别是学生等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宣传要到位。三是客运公司要利用发送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客运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提示,并要求驾驶人在接送农村群众和学生的过程中和发车前对他们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村群众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四是客运部门要根据农村集市、街天、重大民俗节庆日、重大活动日和农村学校收放假日等群众集中出行的特点,定出客车的接送时间表,确保农村群众和学生的出行安全;五是鼓励客运单位进一步总结在解决农村群众和学生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等问题上好的办法和措施,以在全市进行推广。六是邀请记者随行进行采访报导,并在电视台播放,促进客运企业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切实做好农村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