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长兴县普法与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长普办〔2013〕14号)文件精神,12月3日,县委宣传部和县司法局牵头举办了一场法制宣传咨询活动。作为成员单位,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在向县普法办提供交通运输方面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资料的同时,积极参加中心广场的法制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有奖竞猜、展出法制宣传图板、播放法律知识宣传影片等形式,执法人员向群众宣传了大量交通运输系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共发放《行政强制法》、《公路法》、《运管杂志》、《船员条例》、《浙江省高速公路图》等宣传资料4000余份,现场群众参与度高,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