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增强合力,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联合治理“双超”工作的领导。要求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路面执法协作、联合治超机制,加大路面管理和执法监管力度,从10月21日起至12 月31 日开展统一的集中治理“双超”行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超载超限运输车辆。
按照通知要求,交通、公安部门将在省政府批准的固定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主要进出站口等关键节点,实行路政、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和公安交警联合治超,联合执法。公安部门将派出民警到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点)设立警务室,驻站民警将定员定时到治超检测站值勤,并按照各自职责和相关规定,对车辆超载超限、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实行一站式查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严格执行违法记分制度。
通知要求按照“高速公路入口严把严控、国道干线公路检查纠正、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总体要求,合理统筹,调整完善治超监控网络,形成源头监管点、治超检测站、治超卸货场、计重收费站、流动检测车“五位一体”的治超监控网络体系。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整合属地交通执法力量,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执法相结合,高速与地方公路相配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对政府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建立起运政执法人员监管制度,制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并完善与路政管理部门的抄告处罚制度。
同时,通知要求继续开展以“改危桥、修病桥、治险桥、养好桥”为重点的桥梁养护活动,建立健全路面治超和桥梁治超有效衔接的机制,抓好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全面做好桥梁养护管理,并加大对绕行农村公路超限车辆的治理力度。要求在治超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治超“五不准”规定和“十条禁令”等纪律,防止出现公路“三乱”行为。对治理工作中违纪违规的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