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表法》和《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的规定,我市叶金明等4名市人大代表于8月13日对嵩明县四煤公路隧道修复进展情况进行持证视察工作。
视察会由嵩明县政府组织,市政府目督办、嵩明监狱及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市交通运输局由吴永芳副局长带队,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管理养护处、综合规划处、安全监督处及市公路局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持证视察活动,视察活动采取看现场、听汇报的形式进行,先后听取了市人大代表叶金明代表对四煤公路隧道隐患问题的反映以及嵩明县交通运输局对四煤公路及其隧道的介绍。四煤公路原属昆明公路管理总段嵩明段管养,隧道属嵩明监狱(原四营煤矿)修建,该公路于2012年7月移交至嵩明县地方政府管养,因隧道产权不明晰,管养问题一直未给予落实。
市交通运输局吴永芳副局长在听取多方反馈意见后作出指示,要求嵩明县交通运输局在2013年四煤公路大修工程中重点优先解决隧道维护问题,力争于2013年年底前完成对隧道内破损路面的修复及隧道内简易照明设施的安装,同时在隧道两侧安装交通信号灯,隧道修复完毕后,隧道所在牛栏江镇政府、嵩明县政府及嵩明县交通运输局做好隧道日后管理养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