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气受理了四起案件,这并没有什么稀奇的,但是,如果补充一下,标注上,这四起案件都是交通事故案件,并且被告都是同一个人的时候,您又作何感想呢?记者想到了一个词,那就是“马路杀手”。
不管这个被告喝没喝酒,记者只想说一件事,那就是为了人身安全,离这人越远越好。
这事的发生地就在锦州市,认真地在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了解后,记者大概弄清了事情的始末。
原来,惹祸的是一个叫王晓芳的女孩,今年她刚满18周岁,考取了驾驶证后,她就一直惦记着自己能开车出去玩玩,也顺便练练手。事情的前后,没有喝酒的原因,却比喝酒开车还吓人。
千盼万盼,王晓芳终于盼来了暑假,于是,她便开着自己家里的轿车出来游玩。其实,王晓芳的驾驶技术还不够娴熟,但是,就像着了魔一样,她就是想开车。这天她将车开到了锦州市中心地段,这里车多人多,路况复杂,没有经验的王晓芳没有放慢车速,而是像在其他地方一样,开得很快,在一个交叉路口处,人行道上出现多个行人横过马路,见状欲踩刹车让行的王晓芳,情急之下错踩了油门,而且踩得很用力,这一脚下去,与前方推自行车的李彤、步行的邢晓慧、推手推车的钱峰、骑人力三轮车的葛辉同时相撞,造成四人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王晓芳立即报警并找来救护车将四人送往医院救治。
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勘查后认定,王晓芳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是形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故负事故全部责任,四位受害者均无责任。
李彤等人住院治疗后与王晓芳的父亲王戈协商赔偿问题,因王戈的车只投保了交强险,根本就不够赔偿四人的全部损失,双方协商不成,四人一起将王戈告上法庭。
在四个人当中,邢晓慧的伤势比较严重,除了身体其他外伤,她主要的挫伤是牙齿错位、上唇软组织裂伤,住院治疗100余天,日后仍需继续治疗。邢晓慧是一名婚礼主持人,而且事故发生时距离她自己的婚礼只差三天,她认为此次事故造成她形象受损,难以恢复,精神遭受较大打击,提出要求被告另外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古塔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戈分别赔偿四位原告医疗费等损失共计19万余元,超出交强险的部分由王戈自行承担。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记者手记:
“马路杀手”这个词不是记者自创的,而是缘于生活,这个词语的注解很广泛,不单单指新手,也指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横冲直撞的危险驾驶者。
前不久,记者乘车,听到一个老驾驶员在絮叨:“这路呀,都是让这些人弄的,不堵才怪!”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记者了解了老驾驶员的无奈。一辆白色的宝马车前面根本就没有车,可是,因为它横在两排机动车道的中间,后面两边的车被堵了个水泄不通。一阵鸣笛后,宝马车加速离开了。危险的信号在闪烁,这样的驾驶员也让城市里多了一丝不和谐的因素——危险。
现在道路上私家车日益增多,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也遍布大街小巷,路况越发复杂,本报携手法官给大家提个醒儿: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提高警惕,小心慢行。宁绕百步远,不抢一步险。也敬请“马路杀手”们放下“屠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