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晚8点40分左右,泰安市高新区龙泉派出所民警在北天门大街西头,发现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车灯亮着,发动机熄火,民警上前检查,发现出租车司机苗某躺在车内呼呼大睡,拉开车门,散发出浓浓酒气。看到民警,苗某称“我喝酒了,但是没开车,只是停在这里睡觉”。而附近方圆一两公里根本没有吃饭的地方。
随后,泰安市交警直属四大队交警赶到,交警调取了苗某吃饭的餐馆监控录像,发现苗某不仅喝了酒,还在酒后开车送走朋友。经调查,跟苗某一起吃饭的朋友也确定了此事。血液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苗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404.1毫克,是醉驾标准的5倍。交警整理好调查证据,把苗某移交高新区刑警大队接受处理。5月21日,苗某被取保候审。
泰安警方介绍,按照相关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除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十年内还将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苗某是实施醉驾入刑以来,泰安首个被查处的醉驾出租车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