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厅质监局、舟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等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考核验收组对舟山市普陀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了考核验收。按照《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指导意见》(浙交[2012]126号)有关要求,考核验收组听取了质监站工作汇报,检查了质监站的机构设置、规章制度的建设及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等内业资料情况,对质监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考试,并查看了受监项目的建设现场及现场监督工作情况。最后,经考核验收组综合考核,普陀区交通质监站考核验收合格。至此,普陀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成为继定海、岱山之后的舟山市第三家县(区)级交通质监站。
据悉,普陀区这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于2011年11月,是隶属普陀区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区管辖权限范围内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农村公路新建改造、大中修、危桥改造、陆岛码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