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半年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工作开展以来,景宁县运管局严格按照《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办法》之规定,采取对比标准、检查台账等方式,在我县20多家道路运输企业内推进考核活动,并通过“四个加强”来使该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一、加强企业自查。考核活动开始后,运管局工作人员通过文件、通知、QQ群等方式,将活动要求、标准以及表格发放给企业,要求企业认真填写基本状况,并对照下发的要求和标准在本企业进行自查,并如实将自查结果填入考核表格内并上报;
二、加强审验核查。在收到企业的自查结果后,运管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企业进行详细核查,并对照上报的自查表格逐一比较核对,审验企业自查是否如实反映其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核查工作,对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再一次的检查,寻找企业在自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三、加强整改治理。结合自查和核查查出的问题,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办法》中的经营信用、市场信用、服务信用、信用表彰四项内容及标准,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存档记录;
四、加强信息录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运管局工作人员均进行详细的文字记录,并将问题一一录入到省运管局企业信用考核系统内。同时加强路面执法,对在行驶过程中的道路客货运车辆进行严查,如有违反考核标准的,一并录入相应企业的信息库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目前,景宁县道路运输企业上半年的信用考核活动正在扎实推进中,各企业的相关信息已上报运管局,近日起将对自查结果进行核查和整改。通过“四个加强”,景宁县运管局有信心使我县道路运输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向更好、更高发展,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景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陈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