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夯实工作基础。接到通知后立刻组织召开了专题部署会,对全市整治月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制定下发了《丽水市公路管理局关于开展公路重大典型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了违法建设、违法广告牌、沿线垃圾和桥涵堆积物、马路市场、公路抛洒滴漏五大类违法行为为整治月的工作重点,并要求各县市公路局做到责任分工、标准要求、完成时限三明确、三到位。
二是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按照“宣传为先”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宣传公路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悬挂横幅18条,出动宣传车6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200余份。
三是典型引领,示范带头推进。公路部门自行带头拆除。在整治月期间,我市公路部门率先带头,对公路宣传牌进行清理,共拆除公路沿线宣传牌84块,有力的助推了公路边“三化”工作。同时,以金丽温高速、330国道为重点,在整治月初期集中力量对这两条路线进行治理,为集中整治工作的全面铺开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是强化措施,借势借力实施。公路部门通过市“三改一拆”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影响推进公路边“三化”的整治任务下发至县(市、区)政府,全力推进公路环境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掀起了公路沿线拆违的高潮。如缙云县组织100多人分成多组,出动铲车、自卸车等设备集中对330国道、S219线、S333省道等公路两侧及路边堆积物和种植物进行了全面的清理;青田县交通、城管、工商等相关部门集中对辖区内金丽温高速公路、330国道、49省道公路沿线违法广告牌开展整治,共拆除60块违法广告牌,总拆除面积达10000余平方米;遂昌县联合公路、农办、旅游局对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的广告牌进行规范,还公路以山水原貌。
五是严格标准,强化督查考核。市委办和市府办成立“两办”督查组,对全市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督查组成员由市委办、市府办、市效能办、市“三改一拆”办公室和市公路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成。督查组计划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范围内公路沿线违法行为整治情况进行督查,以强有力的考核推动整治活动再上新台阶。
整治月期间,我市公路部门普通国省道共拆除违法建筑299处,完成率90.06%,拆除面积5.05万平方米;拆除广告牌1103处,完成率114.3%,拆除面积3.53平方米,高速公路共拆除违法建筑22处,完成率275%,面积1.87万平方米,拆除广告牌86处,完成率54.43%,拆除面积2695平方米。